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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招聘简章(76人)
浏览: 发布日期:2018-05-09

根据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17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专业资格(所有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8年5月17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计划招聘36个岗位、76人,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中、初级教师岗位,B类为会计校医岗位,C类为高级教师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5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5月17日11:00—5月19日16:00。

报名网站:济南市教育局网站(jnedu.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jnedu.jinan.gov.cn),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现场缴费

应聘人员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标准为40元/人,领取综合考评通知单时缴纳面试(综合考评)费,标准为70元/人。

报名结束后,A、B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确定综合考评人选。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A类岗位采取先技能测试、后笔试、再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综合考评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仅进行综合考评。技能测试、笔试、综合考评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技能测试、综合考评环节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A类岗位技能测试

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技能测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5月27日(具体详见测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根据应聘人员的测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A、B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A类岗位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B类岗位主要包括所需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page]

3.确定综合考评人选。A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评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B类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 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评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评范围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评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评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综合考评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②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③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④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进入综合考评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综合考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与技能岗位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综合考评人选)。

(四)综合考评

A、C类岗位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B类岗位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会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校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综合考评时间:2018年6月17日-6月18日(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综合考评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技能测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评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综合考评成绩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综合考评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评成绩也相同的,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B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评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评,按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是济南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高中,学校详细介绍另行公布。

附件: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济南市教育局

2018年5月8日